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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在北京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進一步深化雙方全面戰略合作關系,就服務 “一帶一路”、“海洋強國”、“制造強國”等國家戰略及“深化國企改革”方面建立長期合作機制。根據協議,雙方至2021年期間在各類金融產品上的意向合作融資總量為1800億人民幣,將進一步促進雙方業務共同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中遠海運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許立榮,國開行董事長胡懷邦、中遠海運集團董事、總經理萬敏,國開行行長鄭之杰等出席簽字儀式并見證簽約。中遠海運集團總會計師孫月英與國開行副行長王用生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 胡懷邦表示,助力中遠海運集團發展壯大,是國開行支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配合實施“海洋強國”戰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具體作為和重要抓手。國開行愿與中遠海運集團繼續鞏固、深化全面戰略合作關系,融資助力中遠海運集團打造以航運、綜合物流及相關金融服務為支柱,多產業集群協調發展,全球領先的綜合性物流供應鏈服務集團。 許立榮表示,中遠海運集團的誕生,是國務院國資委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國企改革的重大成果。 “十三五”時期是中遠海運集團繼續深化改革、整合優勢資源、提升綜合經營實力的關鍵階段,集團發展目標的實現離不開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希望與國開行繼續深化合作,共謀發展。 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國開行與中遠海運集團將在貫徹落實“一帶一路”戰略、發展“6+1”產業集群、上海自貿區建設、推動企業“走出去”等方面加強投融資合作,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服務國家戰略,創造產融合作新典范。 作為我國中長期融資的主力銀行、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和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一直是中遠海運集團的重要業務合作伙伴。國開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發揮資金規模大、期限長、資金來源穩定、信用等級高和業務種類全面的多種優勢,積極支持中遠海運集團的業務發展戰略,為中遠海運集團各類金融服務需求提供長期穩定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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